平顶山市卫东区应急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制度草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工矿商贸行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到位。 二、依法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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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卫东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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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电话: 0375-3992776
地址: 平顶山市卫东区青桐街与女贞街交叉口西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制度草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工矿商贸行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到位。

二、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取得生产经营资格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负责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参与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执法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及事故上报工作;依法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一般以上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安全评价、评审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高危行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责任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申报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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