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职能转变 承接的职责: 1、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审批职责。 2、化学需氧量小于20吨/年,二氧化硫小于20吨/年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审批职责。 3、建筑噪声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
机构信息
地区: 汝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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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30(夏季)
电话: 0379-68214591
地址: 洛阳市汝阳县科技文化楼15、16楼 邮编:471200
详细介绍

职能转变

承接的职责:

1、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审批职责。

2、化学需氧量小于20吨/年,二氧化硫小于20吨/年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审批职责。

3、建筑噪声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核准职责。

4、征收排污费时排污物的种类、数量、申报审核职责。

5、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初始审查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三)承担落实汝阳县人民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上级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对全县污染物名称和指标实施总量控制。

(四)负责协调审批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测。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负责环保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环保突发公共事件。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环境宣传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目标等工作;承担人事、财务、法规、信访、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各种宣传方式,着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气氛;做好“6·5”世界环境日等各类宣传活动策划组织工作,主要开展:街头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绿色骑行、保护母亲河等相应活动。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完成局对口信息报送、报刊征订、对各股室报送的信息每季度通报一次。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前期指导、受理;负责组织对风景旅游、名胜区等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负责全县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做好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和上级环保部门委托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参与省、市审批项目的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闲置、拆除审批;负责建筑噪声排污申报的登记核准;负责并督促县局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参与并协助上级环保部门督促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负责危险废物经菅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登记;负责化学需氧量小于20吨/年,二氧化硫小于20吨/年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审批颁发;负责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初始审查。

(三)污染防治股

负责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加强对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编制重点区域或县辖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的协调和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重点污染行业达标核查治理工作和重点污染区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拟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乡(镇)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乡镇(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种植和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督促协调有机农产品与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

(四)规划财务股

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编制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落实购物申报制度和开支报销财务把关制度,做到有计划购置和严格控制使用所购物品;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洛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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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汝阳县人民政府

汝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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