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武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人秘股、军民融合和安全生产股、产业政策与投资规划股、运行监测协调股、节能和墙材管理股、科技股、信息化和人工智能股等...
机构信息
地区: 武冈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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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394221182
地址: 武冈市广乐路5号;邮政编码:422400
详细介绍

  武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人秘股、军民融合和安全生产股、产业政策与投资规划股、运行监测协调股、节能和墙材管理股、科技股、信息化和人工智能股等7个股室,下设企业改制服务中心1个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二级机构,现共有干部职工32人(其中:公务员20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10人)。主要负责全市科技、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政策与工业投资、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化、新型墙体材料推广、散装水泥管理等工作。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科技、工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多次荣获“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省工业数据云建设先进单位”、“邵阳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单位”;“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邵阳市科技统计工作先进单位”、“邵阳市制造强市真抓实干奖”、“邵阳市文明单位”、“武冈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武冈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武冈市绩效考核工作先进单位”、“武冈市文明单位”“武冈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武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施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市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和国内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邵阳市和我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拟订全市制造强市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十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十八)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九)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十)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二十一)拟订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工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二十二)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二十三)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二十四)承担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市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国家、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军队装备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十五)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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