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洛龙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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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
电话: | 0379--65965593 |
地址: | 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号 |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村(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龙头”带动,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民武装等行政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相关的行政工作。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村(社区)建设与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进行日常监督;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
(八)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负责采集辖区内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工作;做好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协同做好辖区内的征迁改造及项目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十二)深化街道“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十三)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本街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上级派驻本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工作。
(十四)做好人大、政协相关辅助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