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农机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瀍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电话: 63552731
地址: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农机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农机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组织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暨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四)负责肥料、农药、农膜、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兽医、兽药、饲料等畜牧业的监管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调查、发布疫情并指导、组织动植物疫病扑灭工作。

(六)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农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处理各种林权纠纷;加强公益林建设与保护;抓好林权制度改革,扶持乡村发展林业经济;负责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八)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移民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2、农业农村股

3、林业水利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洛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洛阳政务服务网入口(洛快办)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