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产业集聚区(政务服务网)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始建于2009年,位于县城东部和北部,规划面积16.5平方公里,已建成11.5平方公里。是河南省重点电动车产业集群,全省第一批重点建设的180个产业集聚区之一,现已形成了电动车及汽...
机构信息
地区: 通许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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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电话: 0371-12345
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东工业园区
详细介绍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始建于2009年,位于县城东部和北部,规划面积16.5平方公里,已建成11.5平方公里。是河南省重点电动车产业集群,全省第一批重点建设的180个产业集聚区之一,现已形成了电动车及汽车零部件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两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大力发展电动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突出电动车及零部件产业核心地位,着力打造中西部电动车生产基地。二是加快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围绕本地资源优势,加强自主创新,强化质量监督,培育名优品牌,产品已远销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及欧美等地。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先后荣获全市发展最快产业集聚区、全省最具产业竞争力产业集聚区、投资者最满意的产业集聚区等称号,2012、2013年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十快产业集聚区”;2014年晋升为全省“一星级产业集聚区”;2015年电动车产业被评为全省首批13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之一。2016年6月,确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要职责:

1.拟订产业集聚区各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设辖区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3.组织实施、审定产业集聚区各类企业(项目)的选址、规划、建设、服务、推进、管理和监督。

4.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协作;

5.建立并管理投融资、土地收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人才等要素平台,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

6.审核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备案和上报;

7.代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8.承担相关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9.负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干部的考核、晋升、调整和惩戒工作;

10.负责履行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设三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秘、档案管理、日常接待、安全保卫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2.负责管委会机要保密管理、考勤、信息上报等工作;

3.负责集聚区党群、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负责管委会的日常财务、资产管理及区内税务工作;

5.负责做好区内企业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等工作,参与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6.负责督查、督办管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组织协调县有关职能部门关系等。

(二)规划建设局

1.负责拟定和实施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项规划;

2.负责入驻项目选址,协调办理规划建设方面的有关手续,审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施工设计等。

3.负责区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区内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负责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园林绿化、环卫和公共设施的规划、管理及对违规建筑的查处等;

7.负责为项目协调供地、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通信等方面工作,及时满足项目开工建设的需要。

(三)招商局

1.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3.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发布,为客商提供入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审查、实施、管理、服务等工作;

5.负责项目信息的统计、汇总、总结、上报及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商品交易会、投资洽谈会,产品博览会等;

7.负责公关工作,保持和客商信息沟通和友好往来;  

8.负责区内企业沟通联系、信息收集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设立通许县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 

1.负责为企业提供会计、律师、公证、审计、评估、咨询、人事代理、员工招聘及培训等中介服务;

2.负责项目立项、申报、环保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规划建设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各种手续的全程办理;

3.负责集聚区内落户企业跟踪、督察和投产后的管理、质监、环保、安全、消防等服务和督导工作;

4.负责企业人员户籍、子女就学、医疗及企业厂房、办公用房租赁等其它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按时完成产业集聚区各类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产业集聚区金融信贷、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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