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规划、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
机构信息
地区: 石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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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电话: 0731-22629837
地址: 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规划、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措施和办法。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办法的建议;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

(三)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和办法,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全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推进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开展与管理。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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