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一)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 (三)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经...
机构信息
地区: 石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电话: 0731—22529866
地址: 株洲市石峰东路9号(石峰区教育局)
详细介绍

(一)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

(三)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

(六)指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德育、体卫艺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评价工作,管理全区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八)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全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指导和管理全区学校的教育装备、研学旅行、食品安全、应急保卫和稳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普通话师资培训与测试工作。(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三)组织对教师资格认定、校车审批和民办教育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