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渌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31)22028908 |
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6号 |
株洲市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1月,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
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细则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列入全省、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思想教育管理,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接待、政策解释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李铁安
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四平
负责拥军优抚、行政审批、移交安置、党建、政工人事、纪检、扶贫,联系工青妇、团委、关工委、老龄办、文教卫等方面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拥军优抚股(行政审批股)、移交安置股、党建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副局长:伍洪峰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机关文电、宣传、统战、档案管理、权益维护、法制、综治、财务、征地拆迁、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机关食堂、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财务室、光荣院、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