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医疗保障局
株洲市渌口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拟订全区相关补充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
机构信息
地区: 渌口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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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 0731-27560812
地址: 株洲市渌口区向阳南路39号
详细介绍

株洲市渌口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拟订全区相关补充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监督、指导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的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协助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全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落实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人事工作。

(二)基金监管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工作,承担群众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工作,承担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行政被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全区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及参保人的医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疗保障信息股。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执行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指导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参保、待遇和经办服务的统筹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特门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衔接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市医疗救助政策文件;拟订并实施区医疗救助政策和临时医疗救助政策。监督全区医疗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贯彻落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和推进互联网+医保等信息建设工作。

(四)医药价格管理股。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医药改革衔接等相关工作。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服务项目价格谈判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落实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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