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应急管理局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
机构信息
地区: 镇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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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 0377-65920186
地址: 南阳市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院内南楼
详细介绍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 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性规定,组织编 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国 家和省关于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 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 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 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 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组织较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 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 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办)及社 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 扑救等工作。

(九)统筹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 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 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 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 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 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 估工作。协助国家和省调查处理重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县生 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 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 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 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 作。

(十七)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 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 施并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和 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 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承担镇平县防震抗震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目前我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应急救援管理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 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 对外合作与交流、宣传培训、综治、文明单位创建、计生和信访 等机关事务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工资、装备、效能、国有 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 察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 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治建设、执法计划编制、 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集中受 理等服务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依 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 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全县非煤矿山行 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 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工作,组织协调非煤矿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 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 作。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等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的组织 协调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 业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工商贸行业安全执法工 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一般生产 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应急救援管理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 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 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 工作,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 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县级应急救援。负责 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和 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 与应急救援工作。

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 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 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 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 力调查评估。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 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 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 上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 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 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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