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元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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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00-17:30(冬令时),8:30-12:00,14:30-18:00(夏令时) |
电话: | 0731-28665268,0731-28665028 |
地址: |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 邮政:412007 |
2019年4月将天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改名为天元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爱国卫生等工作,区红十字会挂靠区卫计局管理。直属二级机构11个,包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区卫计监督执法局、区卫生健康系统会计核算中心、3个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区共有7个基层卫计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13家,其中个体医疗机构204家,村卫生室69个,共有卫计工作人员600余人,其中在编在职216人。
具体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规划、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和办法。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办法的建议。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和办法,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和办法,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监督集中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单位财务收支的违法违纪现象。
(十二)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十五)负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1. 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天元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2. 划入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3. 划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