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内乡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电话: | 0377-65369326 |
地址: | 南阳市内乡县清心路88号 |
内乡县下属职能部门,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调研、信访、宣传、行政后勤、财务及资产管理,综合治理、保密保卫、安全防火、爱国卫生、目标管理、政务接待、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
1、负责收集、整理、储存、分析及编发林业信息;
2、负责林业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
3、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国家绿化方针、政策;
4、审核外商在本县的造林和林业投资项目,开展林业合作与交流;
5、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并且监督执行全县绿化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行各业绿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人事股
1、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教育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3、组织开展林业职工教育培训;
4、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党建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
5、指导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林政股
1、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
2、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负责森林采伐的规划设计工作,监督林木的采伐、运输、销售三凭证制度的落实;
3、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用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5、指导森林、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林权证换发工作;
7、宣传林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林业的方针政策,开展林业普法教育,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退耕办
1.负责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宣传。
2.承担全县退耕还林工程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作业设计。
3.负责全县退耕还林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4.负责全县退耕还林技术工作,制定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
5.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监测和补助粮款兑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款兑付的督查工作。
6.负责全县退耕还林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防火办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2、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成当年生物防火林带任务;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负责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