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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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
电话: | 0377—66412040 传真号码:0377—66412134 |
地址: | 南阳市新野县沙堰镇政府路 邮政编码:473545 |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围绕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民主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做好辖区内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人民武装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相关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加快推进“田园新野”建设;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体制创新,优化农业农村现代化。
4、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6、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民族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7、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负责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负责辖区内由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按权限管理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提出意见。统筹管理下沉资金和人员;负责履行县政府赋予的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沙堰镇设置下列党政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党政办公室(政协委员联络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乡镇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各项规定;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统计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和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精神文明创建、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乡镇、村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值班、车辆调度、后勤保障以及公务灶管理工作;承担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室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乡镇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以及应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的综合服务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村委、“两新”组织、其他相关单位等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法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人民武装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乡镇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人才、信息、科技等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指导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乡镇脱贫计划制定、督导落实;负责扶贫档案资料管理、扶贫数据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村级扶贫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协调行业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负责贫困户认定、退出相关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脱贫攻坚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乡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参与项目管理和验收;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及贯彻落实工作;负责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心村”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公共卫生、疫病防治、人口统计、残疾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任务。
(六)文化旅游办公室。负责推进文化、旅游、科技、体育事业建设与发展;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科技信息的收集筛选、传递、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负责乡村文化阵地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乡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宣传、文化娱乐和全民健身等;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演出活动,丰富基层文化生活;负责培养业余文艺创作人才,挖掘整理民间文学艺术;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护等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开发、管理及服务等;负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规划编制与项目实施。
事业单位及职责
沙堰镇设置下列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相当于股级:
(一)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党务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乡镇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对入驻服务中心所及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脫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承担“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相关工作任务。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乡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建议;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负责对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等建立的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组织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负责入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信访工作。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农作物栽培、土壤改良、科学施肥、旱作节水农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村水利技术以及农作物、畜牧业、经济林优质品种和农机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辖区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林业防火、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参与村容村貌环境改善建设;承担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素质培训、农村产业从业创业者技能培训任务;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及基本农田
保护、造林绿化、秸杆禁烧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服务乡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重点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环境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振兴主题,培育典型,推广经验。
(四)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申请,做好现场踏勘、资料复核以及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辖区规划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髙建筑工匠业务水平;负责受理和核实村级上报的危房改造申请,参与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市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辖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住房建设等综合执法工作;行使县直部门依法下放或委托乡镇政府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负责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的协调协作,做好执法衔接。
(六)退役军人服务站。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釆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照相关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