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卧龙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377—63310367 |
地址: | 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路161号 |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15]6号),设立南阳市卧龙区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 家、省、市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 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 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 家、省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统一管理、核定、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区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法规股)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及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调研、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及政务公开工作,管理统计事业费;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依法查处全区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的基础建设。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股
研究全区统计体制改革和工作发展规划;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落实国 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区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服务业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对重大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贯彻执行国 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拟订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等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三)工农业和投资统计股(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能源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及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区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商贸社会统计股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就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