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是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农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以及农业投入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业主导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建设项。
4、参与研究制定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5、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与需求计划;负责农情信息的搜集、整理、上传下达,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农业主导产业信息系统建设。
6、参与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系统的职称评定,办好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负责农业宣传工作。
7、负责农业主导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产品及 “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
8、主管全区植物检疫、防疫和农药的药效、药检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生产、经营农药的登记工作;负责各类农作物良种繁育推广、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9、负责管理农业资源,指导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农业用地及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管理。
10、参与农业涉外事物和对外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区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工作。
11、负责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助局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机关的文秘、挡案、信访、保密、保卫、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2、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干部工人的考核、使用、培训及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工作;编制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培训计划;负责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评选和奖励;负责农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聘任和农民职
业教育、培训、体育运动等工作。
3、计划审计股
负责编制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权限负责农业的基本建设、技改、专项投资项目申报和投资管理及验收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协调事业项目经费分配及实施监督;参与制定涉农项目的收费标准和农产品、农用物资的价格及农村信贷、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负责农业统计及有关信息工作;指导全区农业系统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农业涉外工作。
指导国有农场生产、财务工作;指导、管理局属经济实体,监督农办企业经营管理;完善农场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展多种经营,指导农场完成国家任务;负责农产品无公害认证、 “绿色食品”的标准认证、管理及开发工作;组织农办企业职工与财会人员的培训;负责农场、农办实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4、农业法制股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发展、保护农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及种子、化肥、农药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生产,研究制定全区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
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搞好粮食基地建设项目和负责协调搞好棉花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情信息,掌握农业生产动态;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和指导措施、指导农副产品的加工和流通;参与制定并监督实施耕地保护与补偿制度;主管化肥、农药的肥效、药效等的鉴定、质量监测和监督工作,管理植物检疫工作。
事业单位
下属二级单位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农广校、园艺站、农经站、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植保站,良种繁育场、种子公司、茶场、蚕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