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宛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
电话: | 0377—63224115 |
地址: | 南阳市建设路666号南阳市宛城区政府三号楼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二)商贸服务业统计股(人口社会统计股)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和能源生态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能源、生态等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
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区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区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街道及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统计数据。
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和产业集聚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事业单位及职责
南阳市宛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为南阳市宛城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对全区具有代表性的统计调查任务,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1、组织实施全区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贫困监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
2、组织实施实施全区农村住户、城镇住户调查;
3、组织实施全区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等;
4、组织开展全区生产投资、流通消费价格调查;
5、组织开展全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调查等;
6、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调查、新兴产业调查;
7、组织实施全区能源、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和物流业统计;
8、承担全区地方专项调查,及时报告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
9、承担区属社会经济的综合核算、监测和预警工作,并对区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
10、对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组织开展有关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
11、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电子政务和各种统计调查、普查的数据处理;
12、协助完成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工作;
1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经济社会调查任务等;
14、承担各乡镇办经济社会调查方面业务指导工作;
15、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