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宛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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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
电话: | 0377-63595301 |
地址: |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666号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股。承担值班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上级有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对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选址提出意见;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三)综合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督指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煤矿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推进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较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人事宣传培训股(机关党务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局机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和坚持教育制度,督促检查教育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才队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不含消防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不含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考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党群工作,承担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