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宛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
电话: | 63227305 |
地址: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南路99号 |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申报工作。
(四)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优惠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收集、筛选、储备和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全区性重点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统计、服务,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
(五)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六)拟订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性措施;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药品流通行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七)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区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性措施并按相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九)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拟订全区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区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区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配合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二)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外地驻区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区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三)拟订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负责全区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五)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六)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局属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
(二)商贸和会展业发展股(市场建设促进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外贸外经股(外商投资管理和国内经济合作股)
(四)电子商务股(物流业发展股)
(五)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