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
机构信息
地区: 围场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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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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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镇木兰南路939号; 邮政编码:068450
详细介绍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国家、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水路等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六)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八)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收费公路管理。

(九)负责全县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十)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四)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提案、督察、档案、打字文印、年鉴编纂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调研工作;协调应急事项的处理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全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和劳动用工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聘工作;负责人员管理、调配、接收人员安置和人员录用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法律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普法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及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和行风建设;负责全局重点工程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四)综合规划股。负责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五)财务股。负责拟订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和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六)审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建设管理股。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八)综合运输股。承担道路、水路、民航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运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民用机场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沟通与衔接工作。

(九)综合科技股。负责拟订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应急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公路、水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武装内保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并对全局党风党纪廉政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党纪和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股级干部培养、选拔、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全局党费收缴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局党员信息管理及上报工作;承担工会、青年团、妇女等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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