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南 > 万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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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98-62230582 |
地址: |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26号市委市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三楼 |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万宁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万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 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受市政府委托向 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战略、中长 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起草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 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 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 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负责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统筹提出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趋势, 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 经济应对措施。负责全市日常经济运行调节,解决经济运行有关 重大问题。参与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 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度的政 策和发展战略。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实施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负责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组织实施产业政策 的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协调本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 化和监测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 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布局,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工作。 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审核市财力基建项目概算,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概算控制和复审工作审核。规划重大建 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年度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和协 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 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 的统筹协调。
(九)推进全市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 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 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负责全市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 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 大问题。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 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 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 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 策措施;提出相关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市 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 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按照政府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 作。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 审,提供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协调“菜篮子”建设。
(十三)负责实施本市粮食物资、仓库基础设施和仓储设施 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定期审核工作;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 粮食收购、存储、运输活动和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以及统筹全市粮油、粮食流通等统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 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拟定市 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以及市级储备粮和军队粮食的监督管理。组织 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四)做好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及其 他各项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