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泸溪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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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
电话: | 0743-4260130 |
地址: | 湘西州泸溪县武溪镇沅江社区步云小区朝阳路125号 |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
2、贯彻和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
4、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及核查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行住宅产业化发展。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7、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修改)、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
9、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
10、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11、制定城乡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
13、指导、监督农村住宅建设管理。
14、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
15、承担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
16、负责管道燃气管理及特许经营权的审批;负责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发证管理、年检年审;负责燃气行业管理。
17、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路灯行业管理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9、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
20、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能。
2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机构设置为: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2、计划财务股;3、城市建设管理股;4、村镇建设管理股(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5、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股);6、人防稽查宣教股(战时转换为政治工作部);7、消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