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4-6023885 |
地址: | 河北省平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平泉镇福佑路交通大厦15楼) |
平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经济发展;负责供销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构建连锁经营体系,管理政府委托的物资、商品储备,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监督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运营监管社有资产,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和系统财产管理等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公文管理,起草上报各种综合性材料和市供销社领导讲话等材料;负责上传下达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各项决议、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印章、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件收发、办公用品购买等机关正常运转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综合业务科
负责“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负责本系统基层网络建设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贯彻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经营管理;负责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开放项目、招商引资,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农村产权交易、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
3.财务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做好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所属企业合同管理、社有资产管理、收益的收缴等工作;负责制定商品流通计划和统计报表的上报;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建设;负责本系统财产安全统筹工作。
4.合作指导科
负责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社相关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政府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政银企户保”供销金融扶贫;负责基层供销社组织体制改革、推动系统开放办社,指导农民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依照社章维护各级社和社员的权利。
5.人事劳资科
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和老干部工作,在职人员工作述职考评工作,人力资源开发、职称管理、本系统人事、劳资、人事统计报表等工作。协助抓好全系统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