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平泉市住建局是我市住建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承德市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
机构信息
地区: 平泉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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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冬季下午1:30-5:30, 夏季下午2:30-5:30
电话: 0314-6023551
地址: 平泉市建设大厦
详细介绍

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平泉市住建局是我市住建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承德市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职责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适合我市的住房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指导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推广和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及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城镇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承担住建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统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责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秘工作;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督办督查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二)人事编制科(教育培训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员执业资格申报管理,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和行业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聘任管理法律顾问并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四)建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建筑各方主体行为,工程建设和建筑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承发包、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建筑材料及建设行业机械技术装备、设备的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质量检测、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招投标中介机构、中介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备案管理,监督指导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建筑劳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执行;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工作:协调指导建筑节能、建筑材料管理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监督管理勘察设计行业和施工图审,负责勘察设计个人职业资格监管;负责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范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贯彻落实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统筹安排部署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机关防汛和应急抢险;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按有关职责分工牵头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五)城乡建设科

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维修项目的开工准备,组织施工招投标、监管工程质量和进度、协调调度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等事宜;组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备案工作;组织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所属工程预、决算;制定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建、扩建、翻建项目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定期技术检测、安全性能鉴定工作;牵头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负责督导村镇建设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组织编制改造规划、年度任务计划并督导实施。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城镇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承担住建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住建部门对外开放工作,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监督指导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工作。

(七)住房保障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负责拟定本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制定和项目审批、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市保障对象的申报、审核、公示及动态管理工作。对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标准予以核定: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各项优惠政策;负责棚户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具体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和廉租房管理工作。

(八)物业监督管理科(平泉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老旧小区改造。

(九)审计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审计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对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会同相关科室评审专项项目预决算。

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人民防空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管理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袭警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单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等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承德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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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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