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农业农村局
赤城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赤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赤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
机构信息
地区: 赤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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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夏季: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电话: 0313-6312295
地址: 河北省赤城县红山寺东大街18号
详细介绍

赤城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中共赤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赤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简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推动全县 "三农" 工作的重大政策措 施,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 "三农"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 "三农"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 "三农" 工作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落实全省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县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油、菜、果、肉、蛋、奶、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
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综合项目开发、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城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拟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资料起草工作,负责以 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关安全和信访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策调研相关工作,负责产业扶贫工作。
(二)科教人事股:负责制定全县农牧业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民培训,协调各站完成技术培训,开展科学技术推广;负责干部职工学历教育及培训,组织年度考核;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事档案、职称、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三)法制监督股:组织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负责 "放、管、服" 、 "两法衔接" 、 "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管理等工作。做好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协助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工作,主要负责畜牧统计相关报表工作、生猎监测、规模场监测月报、价格监测、畜产品交易量监测的周报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规划、督促各项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渔业和渔政监督管理。
(五)发展规划股: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及项目建议。项目跟进、产业扶贫、农用地审批等相关工作的外业调查;根据部门调度进行外业勘察。承担农业综合项目开发、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六)动物卫生监督股: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
依法开展畜禽疫病防治、动物检疫和疫情监测工作,抓好县内兽医医改、兽药药政管理、负责县内兽医和防疫队伍建设及技术培训,做好《兽医行医证》、《动物产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发放和年检,负责赤城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任务。
(七)农村改革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八)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县委、县政府 "三农" 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农办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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