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水务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
机构信息
地区: 怀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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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3-7812898
地址: 张家口市怀安县南大街实验小学西侧约40米
详细介绍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防洪规划、河道开发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

导实施,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主要河湖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库移民管理工作。配合实施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及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水文、气象等部门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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