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康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
电话: | 0313-5512075 |
地址: | 张家口市康保县城南三公里处(消防队西侧) |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运转、重要会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务接待、派遣公务用车、机要、保密、档案、消防、值班、安全保卫、印章、领导公务活动等机关日常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领导讲话撰写,负责年度工作要点、年鉴起草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的议题收集、记录和纪要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物资及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承担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负责全局网络安全及计算机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局机关工会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及创城工作,生态环境赔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事财务股
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承担各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负责统计局机关环境保护行政奖励表彰;负责年度局领导班子实绩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调整与发放;负责全局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填报及征缴,涉军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的填报及征缴;负责单位社会统一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年检;负责单位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三)第一中队
统筹组织协调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负责检查计划制定、执法人员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分配等日常执法工作安排。负责受理应急处置及环境信访和投诉。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完成上级执法工作任务。负责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应对气候及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四)第二中队
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负责检查计划制定、执法人员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分配等日常执法工作安排.负责全县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划、标准和规范;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方案、规划;负责与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等有关事宜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五)第三中队
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负责检查计划制定、执法人员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分配等日常执法工作安排.负责全县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水体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划、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水源地污染防治规划;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方面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资金申请;负责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制度
(六)第四中队
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负责检查计划制定、执法人员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分配等日常执法工作。安排负责辐射安全和放射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辐射项目选址初步意见;负责环境统计及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