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领导。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落实全市人民防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县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和指导实施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及运营管理。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老旧房屋使用安全。
(四)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指导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计量规则及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收集、发布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拟订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监督实施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备案、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监督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商砕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章制度。
(七)指导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八)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危房改造。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指导乡(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 执行技术政策。
(十)负责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 节能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建筑产业化,推动绿色建筑等低能耗建筑发展。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申报,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促进建筑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
(十一)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等设施的建设。负责主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工作。负责县区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的排水管线的建设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无障碍建设、慢行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标准工作。指导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与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落实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
(十五)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造价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组织县直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负责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
(十六)制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服务保障计划并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县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县级防空计划方案。制定县级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和防空计划方案制定。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十七)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和考核。
(十九)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本级人 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二十)编制人民防空科研计划,组织人民防空重大科研课 题攻关,推介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
(二十一)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二十二)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袭警 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行动。 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 活秩序。完成县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承担县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应急支援任务。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 和运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 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县城市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既 有和移交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二)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及其收运处置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指导乡(镇) 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建设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县城区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 处置工作。
(三)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历史文化名城(镇、 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会 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和管理工作,拟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内设机构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防股、建管股、村镇股、质监站、安监站、住房管理所、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