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下花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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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313-5059654 |
地址: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辛庄子乡人民政府 |
近年来,下花园区辛庄子乡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战略,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张联合举办冬奥会两大历史机遇,持续加快转型升级,狠抓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着力调整农业、优化生态环境,保民主、护稳定,全乡经济、旅游、生态等各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辛庄子乡位于区境西北部,东与花园乡以老龙背为界,西邻宣化区顾家营镇,南与宣化区洋河南镇相近。东西长11公里,南北宽9.7公里,辖区总面积69.4平方公里。地形北高南低,属浅山丘陵干旱区,平均海拔750米,最高处海拔881米,最低处洋河出境处599米。全乡辖12个行政村,截止2020年底,全乡在册户籍人口2612户,5001人。驻乡单位有:信用社、粮库、派出所、电管站、农村信用社。
二、人口、土地情况
全乡户籍2612户,户籍人口4994人,常住人口2411人。全乡村庄面积3638亩,耕地18649亩,水浇地1990亩,退耕地13936亩。全乡林地面积22202亩。全乡荒山荒坡面积54217亩。分村情况如下:
三、特点简介
一是区位优势。辛庄子乡地处京津冀经济圈和冀晋蒙经济圈的交汇处,是连接京晋蒙市场的重要物资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在经济发展上,即便于接受“京津都市区”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多种要素的直接辐射,同时又可以充分利用西北部地区丰富的煤电气、矿产、物产、人力等资源,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二是交通优势。京包铁路、京张高铁、110国道、京张高速、京新高速东西横贯全乡,到北京市中心直线距离124公里,交通极其便利,是京津冀圈和冀晋蒙经济圈的交汇处,是冀晋蒙地区现代物流供应链中的重要连接点,链接京津冀、冀晋蒙产业带的重要枢纽.近年来,随着交通事业的迅猛发展,辛庄子乡承东启西、辐射南北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市场潜力巨大。
三是资源优势。辛庄子乡气候凉爽,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是发展特色种植业、林果业和养殖业的理想之地。乡域内矿物资源较为丰富,蕴藏着数量巨大的玄武岩、大理石、片岩、硅酸岩及风成细黄沙等。洋河自西向东贯穿而过,境内长度2.5公里,水流丰富。有大小山16座,皆为燕山余脉。
四是基础优势。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完善。近年来,赵家庄“谷润石养”项目、洋河休闲农业项目等产业的不断壮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庄清洁行动等使农村生活方式、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等得到根本性改变,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五是土地优势。全乡村庄面积3638亩,耕地18649亩,水浇地1990亩,退耕地13936亩。全乡林地面积22202亩。全乡荒山荒坡面积54217亩,土地资源及其丰富。
六是后发优势明显。完整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土地资源、充足的水电能源、便利的交通等后发优势,坚定走生态农业、旅游观光、休闲体验的绿色发展路线使之成为京西北生态休闲旅游重要目的地,使辛庄子乡逐渐成为了近年来张家口内外众多客商青睐的一片新的投资热土。
部门职责
乡镇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内设党政办公室、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