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万全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3-4222112 |
地址: | 张家口市万全区东升路10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落实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的落实和标准的执行。负责乡镇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定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