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淮滨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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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376-7730099 |
地址: | 淮滨县乌龙大道中段工商银行5楼; 邮政编码:4644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落实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和规划账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调研、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县政府相关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工作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服务流程,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机关党办(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党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