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登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冬季) 2:30-6:00(夏季) |
电话: | 0371-62872138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室路北段嵩阳景区游客中心北 邮编:452470 |
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登封市人民政府主管嵩山风景名胜区的派出机构。挂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牌子,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对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合理开发风景名胜区资源;做好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
2、负责景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3、审查、监督景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和保护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地质资源管理科、景区管理科;
下属7个事业单位:少林景区管理局、嵩阳景区管理局、中岳景区管理局、嵩山景区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分局、文物分局、土地分局。
事业单位职责
1、少林景区管理局
主要负责少林景区范围内的各项管理事务。
2、 嵩阳景区管理局
主要负责嵩阳景区范围内的各项管理事务。
3、中岳景区管理局
主要负责中岳景区范围内的各项管理事务。
4、嵩山景区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负责依法行使嵩山风景名胜区内林业、地质、安全生产监察、环卫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政执法权。
5、 规划建设分局
主要负责嵩山景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组织风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对景区规划的实施、项目和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6、文物分局
主要负责景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其职能部门的指导。
7、土地分局
主要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其职能部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