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郑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71-62672337 |
地址: | 河南省新郑市新华路291号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指导居委会工作,促进居委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障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11.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2.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庄)、“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上报工作等;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征用、划拨、拆迁、安置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交通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其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规划、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三资”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街道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街道社区生态环境管理;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和报告本区域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应急培训和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和及时上报及善后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文化科技、旅游文物、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负责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等工作;指导社区建设工作;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在辖区内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推进基层 “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拟订进入中心审批事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服务、反邪教、反暴恐、政法、司法、信访、治安巡防相关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并及时调处化解;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推动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
十、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负责为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负责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创业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满足全体社区成员的服务需要;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发展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社区服务组织、中介组织,向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宣传、文艺活动;负责文化体育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