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密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 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 冬季 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 |
电话: | 0371-69822293 统计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371-69822293 |
地址: | 新密市行政路66号五楼北 邮 编:452370 |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本市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郑州市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及统计调查制度,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拟订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卫、信访、职工保健、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统计案件查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组织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
(三)业务科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建立与有关部门共享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汇总数据机制。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
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
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