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6-7639991 |
地址: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 ;邮政编码:4640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及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区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国家、省制定的各类工程的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劳动定额在全市正确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并发布各类工程的补充定额并监督实施;按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全市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市建设行业企业的发展,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室外装饰装修、水泥制品等企业资质评定和审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相关企业开拓对外建设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城镇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事项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审查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六)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等实施监督、监察、检查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直接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对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实行行业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区城市综合开发工作。
(八)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指导行业的技术进步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创新和建筑节能工作。
(九)制定全市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委系统的财政预算、统计、审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13个职能科室和信阳市城建监察支队、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信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信阳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信阳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信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信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