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
新密市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
机构信息
地区: 新密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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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冬季)
电话: 0371-69822497
地址: 新密市溱水路456号 邮编:452370
详细介绍

新密市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图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做好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密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信访、文秘、会务、档案、文印、印鉴管理、督查督办、计划生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承担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访信件,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表彰奖励、工资福利保险和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指导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二)社救福利慈善科

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慈善事业促进政策和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儿童福利、收养、救助及孤弃儿童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残疾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全市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备案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拟定社会工作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所在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志愿服务政策,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五)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宣传和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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