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
机构信息
地区: 荥阳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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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
电话: 0371-64666001 传真:0371-64669001
地址: 荥阳市万山路89号 邮编:450100
详细介绍

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科技计划项目资源配置效率。政府部门逐步退出具体科研项目的直接管理,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评价验收主体分离、权责清晰的管理机制。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并完善与新兴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切实转变职能,在努力做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

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荥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市实施创新驱动、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落实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协调服务中央、省、郑州市驻荥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融合。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指导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四)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统筹全市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推动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任务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协调全市科技普及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科技发展,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来荥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承接产业转移的措施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减负工作。

(十三)研究拟订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郑州市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品牌战略;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郑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十五)指导推进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新材料、轨道交通及装备制造等战略支撑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现代食品制造、泵阀、建筑机械、农业机械、游乐设备等传统优势产业,着力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战略支撑产业为主体、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的新型工业体系。

(十六)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七)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八)负责组织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发展, 协调推进全市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传统工业与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

(二十一)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二)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煤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煤炭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

(二十三)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行业管理和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及应用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编制、考核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人员经费管理、保险个税扣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落实有关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负责本部门有关产业政策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和工业普法教育,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负责工业企业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市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协调企业稳定和重要信访问题。

(三)科技管理科

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和科技保密、科技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领域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负责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开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

(四)科技合作科

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奖励工作,承担郑州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提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负责在荥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促进驻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地方产业发展的融合;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组织推进与市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科技创新科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协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工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提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协调指导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和监测工作。

(六)高新技术科

拟订和落实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组织申报省级、郑州市级科技计划;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

(七)信息化管理科

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工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协调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和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建设工业控制信息安全体系,指导监督全市重点工业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促进制造业产品、装备、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轨道交通、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轨道交通、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轨道交通、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轨道交通、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推进轨道交通、汽车和重大装备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参与轨道交通、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行业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论证、备案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协调和服务;组织轨道交通、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组织开展轨道交通、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行业协作、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参与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发展。

(八)工业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大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服务活动;做好战略性企业(集团)培育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全市重点企业家、企业管理干部培训,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提出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竣工投产及验收后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九)工业行业管理科

负责纺织、服装、家居、工艺美术、食品、盐业、包装、生物医药等工业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负责钢铁、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新材料等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原材料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促进煤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煤炭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

(十)企业发展科

负责指导协调工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财政和金融方面的工作,构建产融信息及项目合作平台;负责组织拟订工业产业金融发展意见,引导政府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工业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工业企业劳动争议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负责困难工业企业和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协调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工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企业对外产业合作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提高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及区域间、企业间的协作、配套与联合,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十一)产业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按照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措施,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组织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负责指导工业、信息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工作;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培育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依法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落实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政策;负责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郑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规划;负责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军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十二)安全监察科

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做好军品质量、战时动员、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以及军工单位改革改制和战略重组等工作;协调推进地方政府和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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