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371——60223168(党政办公室) |
地址: | 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与金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
主要职能:
为辖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辖区民政服务、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辖区医疗卫生服务、辖区民族宗教服务、辖区文件事业服务、辖区教育发展服务、城乡建设规划协调、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协调、村容村貌整治协调、道路规划建设与运输市场管理协调。
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3年5月,现领导班子成员若干人。街道办事处下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若干个职能部门。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非公企业、“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纵向上,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负责组织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爱国卫生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按权限做好违章建筑取缔工作;负责城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新型城镇化、土地征收与补偿、规划编制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养护、非城市道路修建、水上交通安全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
(五)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基层自治、居民区建设等工作,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为村(社区)换届等工作提供服务;负责抓好村(社区)党建具体工作;负责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负责社区共治、社工组织的相关工作;协调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其他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河流防汛抗旱工作。
(七)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等应急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负责放管服、街道审批事项梳理、政务网系统录入等便民服务业务;负责承担面向社会个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公租房申请、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普查、物业管理等住房保障业务;负责党群业务服务工作,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退役军人的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育树立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就业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退役军人的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及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