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及扶贫工作的政策性方案、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委系统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指导监督涉农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工作。 (二)统筹...
机构信息
地区: 惠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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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下午2:30--6:00(夏)
电话: 0371-63639667 传真:0371--63639667
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
详细介绍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及扶贫工作的政策性方案、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委系统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指导监督涉农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工作。

(二)统筹推动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性方案。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及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物联网建设;负责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扶贫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及蔬菜花卉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都市生态农业建设。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制定全区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及扶贫开发投资管理,指导产业扶贫,落实农业、畜牧业、渔业及扶贫开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项目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库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及扶贫人才工作。实施农业农村及扶贫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及扶贫宣传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及水利工程移民管理;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开展全区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储备、安全、应急及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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