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正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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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00-12:00 14:30-17:30(春冬) 8:00-12:00 15:00-18:00(夏秋) |
电话: | 0396——8922443 |
地址: | 正阳县东大街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
(二)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拟订和发布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
(六)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制定与实施。拟定县中心城区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县中心城区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三)建筑市场监管与科技标准股(城市与建筑设计与招投标管理股)。
(四)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
(五)行政审批股。
三、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正阳县污水处理中心。
(二)正阳县工程质量服务站。
(三)正阳县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四)正阳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五)正阳县房地产交易所。
(六)正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七)正阳县园林绿化所。
(八)正阳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服务中心。
(九)正阳县市政工程代建项目中心。
(十)正阳县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