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驿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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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 |
电话: | 0396-2914657 |
地址: | 驻马店市泰山路528号三辰大厦19-21 邮政编码:463000 |
根基《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10】2号),设立驻马店市人防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 职责调整
(一) 增加参与公共安全、民事防护、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二) 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三) 增加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职责。
(四) 增加对各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提出意见职责。
二、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 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三)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四)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五) 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六) 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 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八) 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 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 对各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 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5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电子政务、计划生育、工青妇、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各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拟定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工程管理科 负责拟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措施落实;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指挥通信科 负责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值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定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制定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财务管理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社会负担经费的征缴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审核审批科 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核审批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