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管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371-86509225 传真:0371-66367483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商城路2号 邮编:450000 |
东大街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0年,东至郑汴路熊儿河,西至南关街,北至商城路,南至城南路。辖区面积1.53平方公里,人口2.38万人,下设4个社区,14个网格,624名党员。
商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地处商都历史文化起步区核心区,有商城遗址古城墙、开元寺、子产祠遗迹;文庙、明朝中书院等人文景观;有商都遗址公园、郑州市邮政局、书院幽荷等广场资源。
公共资源便利。紫荆山路、城东路纵贯辖区南北;东大街、城南路横穿辖区东西。地铁二号线东大街站坐落辖区中心,地铁3号线项目正在建设。同时郑州市邮政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小浪底建筑局、郑州市第一建筑公司等大型公共单位运转良好。
基础教育发达。有郑州市四十三中、郑州市四十五中、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郑州市创新街小学4所中小学。
商圈经济优势明显。街道位于紫荆山路、东大街黄金十字架主要区域,经济发展迅速。黄金珠宝企业异军突起,入驻企业高达300余家,经营面积20000余平方米,辐射周边多省、市,成为街道经济黄金招牌。
内设机构及职责
1、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2、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3、负责社区(村庄)建设,指导社区(村庄)换届选举工作;
4、指导、协调本辖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5、协调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6、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本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防汛等工作;
2、协助做好街道、社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
3、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
2、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
3、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
4、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
5、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6、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8、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9、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统筹本辖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等应急工作;
3、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
2、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
4、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
5、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
6、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
7、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8、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社区(村庄)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
9、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服务;
10、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1、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养树立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
8、承担就业失业登记、再就业培训、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以及退休人员消化管理和劳动监察等工作;
9、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