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二七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 14:30-18:00(春夏) |
电话: | 0371-68989510 0371- 68850110(24小时值班电话) 传真:0371-68989510 |
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
(一)贯彻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区城市管理的办法、标准和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
(三)负责所辖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在区管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督导各镇街道背街小巷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环卫中转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区级环卫设施的管理。
(五)负责配合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监督管理。
(六)负责按照市城管局要求管理城市停车场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
(七)负责督导农村生活垃扱、污水治理工作。
(八)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责做好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十)协调各管委会、镇街道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在区级权限内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查处工作;配合开展城市空中杆线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养犬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管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中小修及养护维修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新建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接收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行使下列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区级管理的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节能,以及区管建设工程劳务用工、企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市区国有土地上既有建筑区和集体土地上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交易和中介服务、房屋安全和物业服务、房屋租赁、装饰装修等方面;区级管理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筑垃圾、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养犬、雕塑、瓶装燃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环境保护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全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十三)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和考核。
(十四)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相关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做好已取消、下放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