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受县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税收、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县和县本级...
机构信息
地区: 大厂回族自治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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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6-8822151
地址: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9号
详细介绍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受县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税收、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罚没收入;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等。

内设机构

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共有干部职工136人,其中在职职工93人,离退休人员43人。在职干部包括科级干部9人,股级干部共28人。局机关下设22个股室,包括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股、农业股、教科文股、收费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股等。全局共有党员74名,于2010年成立党总支,党总支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三人,分别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基础上设立三个党支部,每个支部设书记一人,委员二人。党总支及支部成员由选举产生。

局机关面积共1539.11m²。其中:办公室用房37间,办公面积723.37m²,服务用房包括各楼会议室和复印室、档案室、宿舍、库房、配电室、餐厅、锅炉房、机房等45间,共815.7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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