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司法局
永清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
机构信息
地区: 永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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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6-6681300
地址: 廊坊市永清县武隆南路10-1号
详细介绍

永清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永清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助上级管理戒毒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应急处置、督察督办和外事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讯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指导本系统机关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各项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机关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和指导机关党群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行政执法监督股

承办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应诉股

组织办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受县政府委托,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承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县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助上级管理戒毒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永清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七)律师与公证工作管理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县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协助上级开展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编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负责对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八)政治处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县司法局下设14个基层司法所

曹家务司法所、管家务司法所、韩村司法所、刘街司法所、别古庄司法所、里澜城司法所、永清司法所、龙虎庄司法所、大辛阁司法所、后奕司法所、养马庄司法所、三圣口司法所、经开区司法所、高新区司法所。

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6)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7)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8)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区、办)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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