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进、完善区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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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安次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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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6-2152294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40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进、完善区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政策制定和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及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决算;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稽查工作。

(四)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拟定我区政府采购和控制社会集团消费的实施办法;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贯彻和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五)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组织实施国有控股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统计分析。

(六)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包括区投资基建项目的财政拨款、区级财政投入的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支农资金等。

(七)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全区性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拟定有关住房改革财务管理办法。

(八)执行国家和省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承担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区政府的债权、债务。

(九)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

(十一)制定全区财政监督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各类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点案件。

(十二)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利用国际、国内资金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管理。

(十四)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罚没收入的管理。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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