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区民政行政复议工作。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
机构信息
地区: 安次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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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6-2013316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4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区民政行政复议工作。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

(四)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行政区划调整、更名、驻地迁移等事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负责农村地名管理和地名设标工作。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加强全区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

(七)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相关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原区民政局所承担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由新组建的区民政局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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