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广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6-2054019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54号 |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廊坊市广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住房城乡 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工作;负责区属建筑企业及建筑业相关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监督;组织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三)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及房改政策贯彻落实工作;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辖区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初步复核工作;负责区属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负责区属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应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五)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建制镇生活垃圾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负责村镇建设工程标准、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研究、指导和推广工作;指导城区、农村、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负责为油田、铁路建设提供支援帮助,及时反馈油田、铁路建设的有关信息。
(七)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区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八)开展区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城建档案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组织、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固定资产和机关后勤管理;牵头信访工作;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育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及专技人员岗位聘任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人档案管理;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填报汇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审计;研究分析区住房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综合调研,提出行业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机关有关重大决策、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开展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党建、党纪工作;负责局党组的学习、组织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城乡建设管理股
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建筑风貌管控;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负责村镇建设工程标准、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研究、指导和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指导农村气代煤工作;指导建制镇生活垃圾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城区、农村、铁路沿路、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建筑市场监管股
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批后监督管理;负责国家、省、市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依法对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工程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应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负责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负责区属建筑企业及建筑业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和备案工作;负责区属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区属建筑市场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区属建筑行业的科技推广及职工的科教工作和统计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指导和推广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转化应用; 指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负责协调区属建设项目工程款拖欠清理工作。
(五)支油支铁办公室
负责为油田、铁路建设提供支援帮助;贯彻执行国家油田和铁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符合广阳区实际的具体规章、办法;维护和保障油田、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协调油田、铁路施工单位和地方关系,调处有关权属纠纷,维护施工方及地方合法权益;承担华北油田和铁路辖区内工程合同签订和工程结算业务;负责保管工程结算资料和手续;参与协调油田、铁路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反馈油田、铁路建设的有关信息。
(六)住房保障监管股
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辖区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初步复核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协调、上报、推动、调研统计;负责区属自管公有住房售房款及维修资金的支取审核工作;负责售后公有住房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改遗留问题及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危险房屋的统计工作;协助指导街办处做好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及街办处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属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详细计划的具体工作;指导乡镇、街办处编制棚户区改造方案,并负责初步审查;负责组织并参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界定工作;参与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招商及企业入库筛选管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安全生产管理股(区人民防空股)
拟订全区职责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指导监督落实;依法组织开展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牵头机关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贯彻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制定区人民防空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人口疏散地域建设计划,配合组织开展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区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参与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