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
机构信息
地区: 广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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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6-2312109
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121号
详细介绍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协调。组织最严格的得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筹监督管理,拟订全区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指导、监管农村集中供水水厂(含水质检测中心)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冶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指导水库、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

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办理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办交办的事项,协助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和各

邵门履行河长制相关职责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程股、人财股(老干部股)、水政水资源综合管理股、水利管理股、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河长办综合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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