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五)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六)负责规范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七)负责建设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八)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城市防汛等市政公用设施审批、运行及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污水、燃气、房产市场等的日常监督;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河流水系沿岸园区(含金水湖公园)的规划、审批、建设、养护、生态资源保护,街头绿地、小游园、公共绿地、行道树、道路绿化隔离带(含产业集聚区、开元大道)、单位附属绿地的规划、审批、建设等行业管理职责等工作;
(十六)负责供热、燃气、污水、排水(雨污水井盖、城区防汛)、桥梁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道路开挖审批,路面维修(含道板道牙)等工作;
(十七)负责拟定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十八)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财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与建筑设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改革发展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城市建设科(灵宝市百城建设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公用事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正科级)、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副科级)、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心(副科级)、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市燃气和供热服务中心、市污水处理保障中心、市金水湖公园管护中心。
四、领导信息
张琳凡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刘 毅 党组副书记。负责党务(组织、宣传、老干、统战、政法、综治、工会、青团、妇联、人武)、纪检监察、扫黑除恶、信访稳定、督查考核、目标管理、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工作;主管办公室、人事财务科;联系城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侯乐昶 党组成员、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主任。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和百城建设提质、PPP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主管城市建设科、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城投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
亢锐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农村工作、监督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城市规划衔接工作;主管村镇建设科、城市与建筑设计科;联系弘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
徐新波 党组成员、房管局局长。负责房地产管理、综合治税、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消防安全监管、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主管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改革发展科)、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房地产开发公司(红旗水泥制品厂)。
王 琳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基建管理工作;主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
郭新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抽调市棚改办工作。
张春艳 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副主任。抽调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工作;协助侯乐昶同志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协助郭战平同志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赵海欧 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副主任。协助刘毅同志做好办公室、宣传、政法、综治、扫黑除恶、信访稳定工作;协助侯乐昶同志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政策法规科、建筑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分管行政审批工作。
尚选辉 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赵建民 副主任科员。协助刘毅同志做好项目申报及管理、督查考核、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区防汛、河长制、人防、智慧城市建设、移风易俗改革;主管公用事业科、污水处理保障中心;分管物资采购工作。
薛君波 副主任科员。协助刘毅同志做好工会、青团、妇联、人武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主管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郭战平 保留原职级待遇(副科级)。负责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城区防溺水工作;主管市燃气和供热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心、市金水湖公园管护中心。
伍转英 保留原职级待遇(副科级)。协助郭战平同志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刘宏伟 保留原职级待遇(副科级)。协助刘毅同志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工作。